主旨:
為提升本校教職員工對職場性騷擾防治之認識,建立尊重、多元與安全之工作環境,特辦理相關宣導,請全體同仁共同遵守並落實性別平等及職場尊重理念。
說明:
一、性騷擾之定義
依相關法令規定,職場性騷擾係指下列情形:
(一)受僱者於執行職務時,任何人以性要求、具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之言詞或行為,對其造成敵意性、脅迫性或冒犯性之工作環境,致侵犯或干擾其人格尊嚴、人身自由或影響其工作表現。
(二)雇主對受僱者或求職者為明示或暗示之性要求、具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之言詞或行為,作為勞務契約成立、存續、變更,或工作分發、配置、報酬、考績、陞遷、降調、獎懲等事項之交換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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