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依據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下稱科教館)115年1月8日第66屆中小學科學展覽會縣市說明會決議辦理。 |
| 二、 |
為配合本市科展期程及科教館試辦流程,本市自116年(67屆)新增之試辦措施如下: |
| (一) |
科展作品提報表(附件1):強調作品研究前安全規則自我檢核精神,由參展師生填報「科展作品提報表」 (各校存參)。 |
| (二) |
學校科學展覽作品屬人類研究作品名冊(附件2):各校依「科展作品提報表」進行檢視,倘有研究對象涉及人類之作品時,請於115年9月18日(星期五)前將「學校科學展覽作品屬人類研究作品名冊」函報本局,以利後續送交專家審查是否屬免送IRB類型之人類研究作品;倘審查結果係屬需送審查之作品,則需由參展隊伍逕行送審後始得進行科展研究,以符合科展安審相關規定。 |
| (三) |
專題研究作品證明書(附件3):為瞭解大專校院(專業機構)在科展計畫中協助的內容與工作範圍,以及作者實際參與貢獻,須取得專業實驗室證明,並於報名時繳交。 |
| (四) |
指導同意書(附件4):考量高中及以下學生進入大專校院專業實驗室進行專題研究現況日盛,為培養正確科學研究道德觀念及研究倫理意識,應於研究前先取得相關指導同意,並於報名時繳交。 |
| (五) |
科教館業提供相關資料並陸續建置於官網科展資訊管理系統專區(首頁>全國中小學科學展覽會>文件下載),請自行參考: |
| 4、 |
國內人體類研究倫理審查會(以下簡稱IRB)名單。 |
| 三、 |
本案於宣導後,將自第67屆科展起試辦2年,科教館並將依各縣市試辦歷程狀況滾動修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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