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2月9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45506146號函辦理。 |
| 二、 |
為讓語言的運用能自然融入生活情境中,提升學生學習臺灣台語或閩東語之興趣,活化臺灣台語或閩東語課程,爰辦理旨揭計畫,以沉浸式方式融入學期間課程,營造有效學習情境。 |
| (一) |
補助項目區分教師專業支持、學生多元學習費用及其他費用,補助項目為: |
| 1、 |
教師專業支持:教材教具費、物品費、輔導費、鐘點費(社群講師講座鐘點費、排代鐘點費、減課鐘點費及協同教學教師鐘點費)、國內旅費、膳費及臺灣台語/閩東語語言提升課程。 |
| 2、 |
學生多元學習:教師鐘點費、教學材料費、活動費、保險費、租車費。 |
| 4、 |
外加深化學習情境營造費用:建置本土語文閱讀角、規劃臺灣台語或閩東語廣播、建立全校性獎勵機制、辦理學生語言學習競賽、課後學生多元學習活動。 |
| 1、 |
於二分之一以上年級實施,且實施總班級數達13班以上:新臺幣(以下同)80萬元,外加深化學習情境經費20萬元,申請上限為100萬元。 |
| 2、 |
實施總班級數達13班以上:60萬元,外加深化學習情境經費20萬元,申請上限為80萬元。 |
| 3、 |
實施總班級數達7至12班:40萬元,外加深化學習情境經費10萬元,申請上限為50萬元。 |
| 4、 |
實施總班級數4至6班:20萬元,外加深化學習情境經費10萬元,申請上限為30萬元。 |
| 5、 |
實施總班級數3班以下:10萬元,外加深化學習情境經費10萬元,申請上限為2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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