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桃園市女童軍會109年8月5日桃女童雯字第1090017號函辦理。 二、活動說明如下: (一)活動日期:109年9月13日(星期日)。 (二)活動地點:本市石門國小自然教室。 (三)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09年9月11日(星期五)止。 (四)全程參與者核予研習時數6小時。 三、參與人員於課務自理暨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請各校核予公(差)假登記辦理,如遇假日得於一年內擇日核實補休。 四、本案聯絡人:桃園市女童軍會張曼萍小姐(0983-941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