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教育部111年12月23日臺教社(二)字第1112405686B 號函辦理。
二、 為因應「家庭教育法」及「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提供家庭教育諮商或輔導辦法」,提升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教師提供家庭教育輔導之能力,並強化親師間之溝通效能與品質,爰辦理旨案計畫。
三、 計畫內容如下:
(一) 實施方式:以線上課程方式辦理,共計三場次。
(二) 實施對象: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
(三) 課程內容:
1、 第一場:
(1) 主題:如何陪伴遭遇家庭關係失落的兒少。
(2) 時間:112年05月24日(三),13:00-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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