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10學年度第1學期隨班附讀學分班」招生簡章
具中小學教師或主任資格者,隨班附讀「本校教育研究所主任/校長經營與創新學程課程」,每修畢1門課程(3學分),參加桃園市中小學主任/校長甄選考試可加1分,主任最多可加5分,校長最多可加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