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說明: |
| 一、 | 本案前函諒達。 |
| 二、 | 考量各校反映原訂課程時間與校務及教師課務安排較難配合,為利教師參與培訓,爰調整部分課程辦理日期,原則改於星期三及星期五辦理。 |
| 三、 | 本次調整僅涉及課程辦理時間,培訓內容及種子教師培育目的不變;各場次實際日期及時間,請依附件修正版課程表為準。 |
| 四、 | 因應本次課程時間調整,報名期限延長至115年10月21日(三)止;本計畫招收30名教師,請各校踴躍推薦符合資格之教師報名參加。 |
| 五、 | 未來亮點學校相關規劃,將參酌各校種子教師之培訓參與情形及比例。 |
| 六、 | 檢附修正後「115學年度本師三階培訓計畫」及「課程表」各1份,供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