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為國立臺北教育大學經教育部核定辦理115學年度國民小學專任輔導教師學士後教育學分班(第二階段報名)一案, 請協助公告周知,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北教育大學115年8月5日北教大進字第 1151040156號函辦理。
二、招生對象:依「學生輔導法施行細則」第2條規定,招收教 育部立案之國內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取得學士學位,且具 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一)畢業於我國公私立大學心理、輔導、諮商相關系所。
(二)具備諮商心理師證書。
(三)具備臨床心理師證書。
三、報名方式:即日起開始報名,依簡章規定郵寄報名表件及 審查資料,於115年8月14日截止(郵戳為憑)。
四、甄選方式:書面資料審查及面試,所需各項表件詳招生簡 章。五、收費標準:錄取生修課之學分費及雜費:每學分新臺幣4,900元整,學雜費每學期新臺幣3,000元整。 六、請詳閱招生簡章,詳見國立臺北教育大學推廣教育中心官 網/最新消息(網址:https://cce.ntue.edu.tw/onenews /177)。 七、本案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承辦人:歐小姐,聯絡電話: 27321104分機82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