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警察局115年7月30日府警管字第 1150210521號函暨本局115年5月26日桃教學字第 1150047530號函諒達辦理。
二、行政院依據2026城鎮韌性(防空)演習「災害救援」演練 實際需求,修訂中部及北部地區演習時間,爰為配合行政 院演習時間調整,辦理本市「2026城鎮韌性(防空)演習 執行計畫」修訂。
三、本市2026城鎮韌性(防空)演習訂於115年8月13日(星期 四)下午2時30分至3時止,實施30分鐘防情傳遞與警報發 放、疏散避難、交通及其他必要管制等實作演練。
四、請貴校將旨案執行計畫修訂內容轉達所屬配合辦理,並宣 導周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