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旨: | 轉知「教育部運動發展基金辦理運動教練照顧作業要點」名稱修正為「運動部運動發展基金辦理運動教練照顧作業要點」一案,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桃園市政府體育局115年5月27日桃體競字第1150009212號函辦理。 |
| 二、 | 本案電子檔得於運動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law.sports.gov.tw),或至本局官網-最新消息(https://reurl.cc/vEbM0l)下載。 |
| 三、 | 若對本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請逕洽運動部競技運動司鄭專員,電話:(02)8771-1967。 |
| 四、 | 檢附發布令影本及行政規則修正規定各1份。 |
| 正本: | 本市各公立高中職、本市各私立高中職、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