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旨: | 函轉運動部廢止「教育部運動發展基金辦理原住民族體育運動人才培育作業要點」,業經該部於中華民國115年5月27日以運授全部字第1150100289A號令廢止,茲檢送發布令影本1份,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運動部115年5月27日運授全部字第1150100289B號函辦理。 |
| 二、 | 案運動部全民運動署就有關原住民族傳統地方特色體育活動、各級原住民族鄉鎮綜合運動會及傳統特色體育樂活營等,均已規劃納入「地方特色全民運動計畫」等相關補助規定執行,並依全國性體育團體經費補助辦法辦理,現行法規完備,爰旨揭要點已無續存之必要。 |
| 三、 | 本案倘有疑問,請逕洽運動部全民運動署綜合規劃組施專門委員,電話:(02)8771-1046。 |
| 正本: | 本市各公立高中職、本市各私立高中職、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 |
|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科(組)長、主任決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