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旨: |
有關本市體育總會自由車委員會辦理「115年桃園市運動會─市長盃自由車錦標賽暨115年國手積分賽」變更競賽規程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
| 一、 |
依據本市體育總會115年5月14日桃體總字第1150000484號函暨所屬自由車委員會(下稱自委會)115年5月12日桃體自委睿字第1150512006號函辦理。 |
| 二、 |
旨揭賽事由本局主辦,自委會承辦,因故變更賽規程,說明如下: |
| (一) |
比賽路線於北橫公路羅浮橋及118縣道(羅馬公路)右轉之台三線增設靜態補給區。 |
| 1、 |
第一梯次(5時30分至5時35分):男子菁英組5時30分、M16、M19、M30、M40及M50組5時35分。 |
| 2、 |
第二梯次(5時40分至5時45分):青年男子組5時40分、女子菁英組及女子青年組5時45分。 |
| 3、 |
第三梯次(5時50分):M12、F19、F30、F40、F50、F12及F16組。 |
| (三) |
報到方式與注意事項增列「本賽事將放入中立器材摩托,輪組說明:一組c夾備輪,一組碟盤輪組(前160後140)。」。 |
| 三、 |
旨揭賽事比賽期間請惠允實際參與工作人員(含帶隊老師)公(差)假登記,若逢例假日,同意在不影響課務原則下,於活動結束後兩年內擇日補休;如已支領裁判費,不得再報支加班費、補休或其他酬勞。 |
| 正本: |
全國各大專院校、本府各局處(桃園市政府體育局除外)、本市各區公所、本市各市立學校、本市私立高中職、本市各私立國中、本市各私立國小、國立中央大學附屬中壢高級中學、國立臺北科技大學附屬桃園農工高級中等學校、桃園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世紀學校財團法人桃園市世紀綠能工商高級中等學校 |
| 副本: |
桃園市體育總會、桃園市體育總會自由車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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