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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事務組 - 行政公告 | 2026-05-21 | 點閱數: 11
主旨: 轉知運動部修訂「登山活動應注意事項」,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府115年5月5日府體全字第1150116622號函辦理。
二、 旨揭事項修正內容如下:
(一) 第1點:「教育部」修正為「運動部」。
(二) 第4點第3款及附件2:「中央氣象署」修正為「交通部中央氣象署」。
三、 本案電子檔得逕於運動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law.sports.gov.tw)下載。
四、 檢附運動部函文、應注意事項及計畫書共3份。

 

正本: 本市各公立高中職、本市各私立高中職、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股長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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