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旨: |
有關本市參加「115年全民運動會」運動舞蹈及舞蹈運動項目代表隊遴選辦法一案,請協助公告周知並鼓勵踴躍推薦,請查照。 |
| 一、 |
「115年全民運動會」訂於10月17日至10月22日於本市舉辦,為組成本市代表隊,爰辦理遴選事宜。 |
| (一) |
運動舞蹈項目(14歲以上):即日起於115年4月19日止,以電子郵件或紙本送達等方式,送交推薦資料(含選手基本資料及近1年優秀成績等),予桃園市體育總會國際標準舞委員會或桃園市體育總會體育運動舞蹈委員會;逾期或非向以上委員會報名者均不受理。 |
| (二) |
舞蹈運動(未滿14歲):選手須先報名參加115年4月19日假國立臺北科技大學附屬桃園農工高級中等學校辦理之「115年桃園市運動會-市長盃國際標準舞錦標賽暨115年全民運動會舞蹈運動代表隊選拔賽」,後續輔以遴選產生本市代表隊。 |
| 正本: |
本府各局處(桃園市政府體育局除外)、本市各區體育會、本市各區公所、本市轄內各級學校、黃友文舞蹈教室、朱呈銘舞蹈學苑、愛華舞蹈學苑、游振標舞蹈學苑、李春發舞蹈學苑、桃園G.A VOLVER 舞蹈休閒會館、李裕榮舞蹈學苑、邱月娥舞蹈教室、中華民國職業運動舞蹈發展協會、林葳杰舞蹈學苑、陳世賢舞蹈學苑、曾翔舞蹈學苑、桃園市舞蹈運動推展協會、飛躍舞蹈教室、IS DANCE 衣懷安、施家芸舞蹈教室、FLY國際舞蹈學苑、超越舞蹈學苑、林群英舞蹈工作室、陳立二舞蹈學苑、舞羚舞蹈學苑、妍伸環球舞蹈事業、蔣椿枚舞蹈教室、謝煥松舞蹈學苑、宥榛舞蹈學苑、呂玫舞蹈學苑、徐金燕舞蹈學苑、麟崴國際舞蹈學院、李佳蓉舞蹈學苑、眾群國際標準舞技術學院 |
| 副本: |
桃園市體育總會體育運動舞蹈委員會、桃園市體育總會國際標準舞委員會、桃園市體育總會 (含附件) |
網友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站立場,對於發言內容,由發表者自負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