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旨: |
檢送「114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推廣活動」實施計畫暨申請表各1份,請貴校踴躍參選,詳如說明,請查照。 |
| 一、 |
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15年2月26日藝演字第1150300056號函辦理。 |
| 二、 |
旨揭計畫係由教育部指導、國立南科國際實驗高級中學主辦及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合辦,目的在透過徵選全國表演藝術類競賽之優勝團隊,帶領學生至臺北國家音樂廳及高雄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演出,集合全國北、中、南特優團隊共襄盛舉一同演出,達到互相交流之目的,促進全國藝文教育相互觀摩機會。 |
| 三、 |
本(115)年2月26日計畫公告,報名時間為即日起至3月31日截止,遴審結果5月4日前將公告於本館全球資訊網及藝拍即合網站,歡迎曾參與110至113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特優團隊聯合音樂會「衛武營場次」之學校團隊及本年度獲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決賽特優之團隊踴躍報名參加。 |
| 四、 |
本計畫獲遴選之學校團隊,每案補助上限為新臺幣5萬元整。 |
| 六、 |
倘對本計畫有任何疑問,請洽國立南科國際實驗高級中學:06-505-2916轉2012張老師。 |
| 正本: |
本市公私立各級學校(含大專院校、高中職、公私立國中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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