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旨: |
有關本局辦理「115年桃園市運動會-市長盃各單項錦標賽」,請鼓勵所屬踴躍報名參賽,請查照。 |
| 一、 |
依據本局114年11月18日「桃園市運動會市長盃競賽活動補助說明會」決議事項及本市體育總會各單項委員會函文辦理。 |
| 二、 |
為活絡本市運動風氣,促進基層發展,提升競技實力,本局於115年辦理旨揭市長盃各單項錦標賽,並由本市體育總會各單項委員會承辦。 |
| 三、 |
比賽期間請惠允實際參予工作人員(含帶隊老師、參賽人員)公(差)假登記,若逢例假日,同意在不影響課務原則下,於活動結束後二年內擇日補休;如已支領裁判費者,不得再報支加班費、補休或其他酬勞。 |
| 主旨: |
函轉花蓮縣政府辦理「2026國際少年運動會」及「2026第15屆IDBF世界俱樂部龍舟錦標賽」科普宣傳資料各1份,請查照。 |
| 一、 |
依據花蓮縣政府115年2月12日府教體字第1150030513號函辦理。 |
| 三、 |
本案倘有疑問,請逕洽花蓮縣政府承辦人張雅惠,電話:(03)8462860轉350。 |
| 正本: |
本市各公立高中職、本市各私立高中職、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 |
| 主旨: |
函轉中華民國藤球協會辦理「115年第一次全國藤球排名賽」競賽規程及報名表各1份,請查照。 |
| 一、 |
依據中華民國藤球協會115年2月23日台藤鵬字第1150000030號函辦理。 |
| 二、 |
本案倘有疑問,請逕洽中華民國藤球協會承辦人張世宜,電 話:02-87731545。 |
| 正本: |
本市各公立高中職、本市各私立高中職、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 |
| 主旨: |
轉知中華民國滾球協會辦理「114學年度全國中等學校法式 滾球錦標賽」及「114學年度全國國民小學法式滾球錦標賽 」一案,請查照。 |
| 一、 |
依據中華民國滾球協會115年2月4日國滾協會字第115020401號函辦理。 |
| 二、 |
旨揭活動相關資訊請逕至中華民國滾球協會臉書專頁查詢, 本案倘有疑問,請逕洽中華民國滾球協會承辦人王柏菁,連 絡電話:02-87912613。 |
| 正本: |
本市各公立高中職、本市各私立高中職、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 |
| 主旨: |
轉知臺北市體育總會國術協會辦理「115年臺北市青年盃國武術錦標賽」一案,請查照。 |
| 一、 |
依據臺北市體育總會國術協會115年2月6日(115)國協忠字第 003號函辦理。 |
| 正本: |
本市各公立高中職、本市各私立高中職、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 |
| 主旨: |
函轉臺北市體育總會田徑協會辦理「115年臺北市青年盃田徑賽」競賽規程及相關資料各1份,請查照。 |
| 一、 |
依據臺北市政府體育局115年2月13日北市體輔字第11530005442號函辦理。 |
| 二、 |
本案倘有疑問,請逕洽聯絡人:吳小姐,連絡電話:0917-273-852。。 |
| 正本: |
本市各公立高中職、本市各私立高中職、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 |
| 主旨: |
轉知本市辦理「115年桃園市運動會-市長盃太極拳錦標賽暨115年全民運動會太極拳代表隊選拔賽」調整選拔辦法一案,請查照。 |
| 一、 |
依據桃園市體育總會太極拳委員會115年2月3日(115)桃市太委字第005號函辦理。 |
| 二、 |
本賽事由本市體育總會太極拳委員會承辦,現該會為爭取「115年全民運動會」佳績,調整遴選辦法如下: |
| (三) |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5年3月20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
| 副本: |
桃園市體育總會、桃園市體育總會太極拳委員會 |
| 主旨: |
轉知中華民國劍道協會辦理「114學年度第50屆全國學生劍 道錦標賽」一案,請協助轉知並鼓勵所屬踴躍報名參加,請 查照。 |
| 一、 |
依據中華民國劍道協會(下稱該會)115年2月3日華劍朝字第 115009號函辦理(本局於115年2月13日收文)。 |
| 二、 |
旨揭賽事經運動部全民運動署115年1月22日運全署休(三)字第1150000441號函核准,並為115學年度運動績優生升學輔導辦法之指定盃賽。 |
| (一) |
時間:115年3月28日(星期六)至115年3月29日(星期日), 上午8時開始。 |
| (二) |
地點:臺北市立體育館(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四段10號 )。 |
| (三) |
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3月5日(星期四)止,傳送電子檔至 該會E-mail:service@rocka.org.tw,並列印紙本連同報名 費,以限時掛號寄交該會: |
| 1、 |
地址:112 臺北市北投區溫泉路108號中華民國劍道協會收。 |
| 2、 |
連絡電話/傳真:0933-333174 / (02)2891-8640。 |
| 主旨: |
函轉中華民國柔道總會辦理「115年A級柔道裁判講習會」 及「15年B級柔道教練講習會」實施辦法各1份,請查照。 |
| 一、 |
依據中華民國柔道總會115年2月10日華柔字第1150000013號函辦理。 |
| 二、 |
本案倘有疑問,請逕洽中華民國柔道總會承辦人陳虹吟,電 話:02-8772-7788。 |
| 正本: |
本市各公立高中職、本市各私立高中職、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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