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旨: |
有關臺灣桃園地方法院辦理115年度「逗陣繞法院」參訪活動一案,請貴校踴躍派員報名參與,詳如說明,請查照。 |
| 一、 |
依據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5年1月21日桃院雲政字第1152400005號函暨本局115年1月27日桃教學字第1150007159號函辦理。 |
| 二、 |
旨揭活動係為連結司法機關與行政機關資源,促進本市學校對少年事件相關法令及司法實務之認識。 |
| (一) |
時間與地點:115年3月5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12時10分;請參與人員於當日上午8時40分至9時,至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樓多媒體教室(桃園市桃園區正光路888號)完成報到。 |
| (二) |
參與對象:本市所屬學校校長、輔導室主任、學務主任、生教組長、專輔教師等;本次參訪名額共計40人,採依報名先後順序錄取,額滿為止,本活動不受理現場報名,敬請事先完成報名程序。 |
| (三) |
本案參與人員倘因故無法出席,請於活動前一週前通知本局承辦人,後續由本局電話通知活動備取人員。 |
| 四、 |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院區汽機車停車區域有限,請多搭乘大眾運輸工具,相關交通訊息請參交通位置圖。 |
| 五、 |
本活動請參與人員務必攜帶工作識別證或活動公文向安檢工作人員出示,以利引導免過安檢,並至1樓多媒體教室完成報到;另提醒因本次活動地點係在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大樓,請避免攜帶銳利物品(如:指甲剪、剪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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