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旨: | 檢送瑞原國中辦理「115年桃園市學校護理人員寒假繼續教育計畫」1份,請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本市立瑞原國民中學114年12月10日瑞國學字第1140008580號函辦理。 |
| 二、 | 本案特邀請專家學者提升學校護理人員之專業知能,增強場域問題解決能力,並藉由校園健康照護實務工作經驗分享與探討,提升處理事情的警覺性與敏感度,進而發揮護理專業角色,特辦理旨揭訓練習課程。 |
| 三、 | 本活動辦理方式: |
| (一) | 主辦學校:瑞原國中。 |
| (二) | 研習日期:115年1月28日,上午8時30分至下午3時30分。 |
| (三) | 研習地點:元智大學。 |
| (四) | 參加對象:本市公私立各級學校(含幼兒園至大專院校)護理人員。 |
| 四、 | 課程內容及報名方式,詳見旨揭研習計畫(如附件),或逕至本局網站首頁(http://www.tyc.edu.tw/)/便民服務/檔案下載/公務檔案下載/分類:體育保健科下載。 |
| 五、 | 請學校本權責核予參加人員公(差)假登記,全程參與研習活動者核發研習時數。 |
| 六、 | 如有疑義,請逕洽本案活動聯絡人:瑞原國中吳秀雯護理師,電話:4782242分機350。 |
| 正本: | 本市公私立各級學校(含大專院校、高中職、公私立國中小)、本市各市立幼兒園(桃園市復興區立幼兒園除外)、桃園市復興區公所、各私立幼兒園 |
|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科(組)長、主任決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