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旨: |
補充說明本中心辦理本市114學年度「戶外教育小記者」競賽之作品拍攝場域及參考資料規定,請查照。 |
| 一、 |
依據本中心114年12月18日東國中戶海教字第1140010229號函諒達。 |
| 二、 |
為深化學生對本市在地文化之認識與認同,旨揭競賽補充規定如下: |
| (一) |
拍攝場域限制:參賽作品之影片拍攝內容,限定於「桃園市」轄內場域。 |
| 三、 |
其餘競賽規則與報名方式,仍請依前函檢送之競賽辦法辦理。 |
| 四、 |
本案聯絡人:桃園市戶外教育及海洋教育中心 黃貞蓉老師(電話:03-2841965 ;電子信箱:tycoemec@dsjhs.tyc.edu.tw)。 |
| 正本: |
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天主教振聲學校財團法人桃園市振聲高級中等學校(國中部)、桃園美國學校、康萊爾國民中小學、桃園市私立諾瓦國民小學、桃園市大園區菓林國民小學、六和學校財團法人桃園市六和高級中等學校(國中部)除外)、六和學校財團法人桃園市六和高級中等學校國中部、桃園市大園區菓林國民小學、康萊爾學校財團法人桃園市康萊爾國民中小學、治平學校財團法人桃園市治平高級中等學校國中部、桃園美國學校、財團法人桃園市民營諾瓦國民小學 |
網友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站立場,對於發言內容,由發表者自負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