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旨: | 函轉教育部製作防制依托咪酯廣播廣告,請貴校協助宣導,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教育部114年10月28日臺教學(五)字第1142804806號函辦理。 |
| 二、 | 本廣告有國語、臺灣台語以及臺灣客語等3款,長度僅30秒,內容以學生與教師簡明對話呈現,說明吸食含依托咪酯電子煙後會出現的行為徵狀,並明確提醒其為2級毒品與將面對刑責等。 |
| 三、 | 請貴校以不影響課程教學為原則,運用校內廣播系統於午餐或放學等時間播放,藉以強化學生對於防制依托咪酯之認知。 |
| 四、 | 檢附廣告音檔1則3款與腳本1份。 |
| 正本: | 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本市各公立高中職、本市各私立高中職 |
|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科(組)長、主任決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