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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事務組 - 行政公告 | 2025-09-06 | 點閱數: 206
主旨: 函轉新竹市舊社國小辦理教育部體育署「114年基層運動選手訓練站羽球區域性對抗賽-新竹市站」競賽規程1份,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新竹市政府114年8月25日府教體字第1140143125號函辦理。
二、 比賽日期:114年10月18日至21日(星期六至星期二)。
三、 比賽地點:竹光運動中心(新竹市北區竹光路 325 號)。
四、 報名系統網址:https://hcba.mylivescore.link/。如有疑問,請洽詢競賽聯絡人:MY Livescore客服( Line ID: @695fbizo),其他問題請洽詢舊社國小康老師(Line ID:gamma1230)。

 

正本: 本市各公立高中職、本市各私立高中職、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

 

局長 劉仲成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股長決行

 

主旨: 函轉中華民國網球協會114年9月份國內主辦之各級賽事表1份,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中華民國網球協會114年8月25日網協字第1140000387號函辦理。
二、 旨揭活動相關資訊請逕至中華民國網球協會官方網站http://www.tennis.org.tw查詢,本案倘有疑問,請逕洽中華民國網球協會承辦人黃靖瑜,電話:02-2772-0298*205。

 

正本: 本市各公立高中職、本市各私立高中職、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

 

局長 劉仲成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股長決行

 

主旨: 函轉臺北市體育總會滾球協會辦理「114年臺北市中正盃法式滾球錦標賽」競賽規程1份,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臺北市政府體育局114年8月25日北市體輔字第1143004103號函辦理。
二、 本案倘有疑問,請逕洽該會季昇芳總幹事,電話:0908-068-085。

 

正本: 本市各公立高中職、本市各私立高中職、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

 

主旨: 函轉宜蘭縣礁溪鄉公所辦理「2025礁溪溫泉馬拉松」宣傳電子海報1份,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府114年8月25日府體競字第1140239460號函辦理。
二、 旨揭賽事訂於114年12月13日(星期六),計1日,假礁溪國小舉辦,分為全程馬拉松(42公里)、半程馬拉松(21公里)、健跑組(10公里)及親子組(3公里)。
三、 報名日期至114年10月20日止,相關資料請逕至賽事官網(https://irunner.biji.co/2025jiaoxihotspring)查詢。

 

正本: 本市各公立高中職、本市各私立高中職、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

 

 

主旨: 函轉泰安鄉公所辦理「114年度第13屆全國泰雅族運動會暨傳統技藝競賽活動」敦聘貴署人員擔任大會裁判人員,惠請核予公假登記,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苗栗縣泰安鄉公所114年8月22日安鄉民字第1140010229號函辦理。
二、 旨揭運動賽事資訊摘述如下:
(一) 活動日期:114年9月17日(星期三)至年9月19日(星期五),為期3日。
(二) 活動地點:苗栗縣各競賽場地。
(三) 總領隊會議及各單項技術、裁判會議:按各競賽項目      時間及地點(如附件)。
三、 檢送「各縣市政府裁判公假名單」及「各單項技術裁判會議時間地點總表」各1份供參。
四、 公假名單內容涉及個人資料,請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其施
行細則等規範辦理。
主旨: 函轉新北市體育總會辦理「114年新北菁英盃全國跆拳道錦標賽」競賽要點1份,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新北市政府體育局114年8月29日新北體競字第1141755421號函辦理。
二、 本案倘有疑問,請逕洽體育總會競賽組詹任鴻,電話:0976676787。

 

正本: 本市各公立高中職、本市各私立高中職、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

 

主旨: 函轉財團法人范道南文教基金會辦理「第四十屆生達盃全國桌球錦標賽」競賽規程1份,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財團法人范道南文教基金會114年8月29日南基字第1140800004號函辦理。
二、 本案倘有疑問,請逕洽承辦人林家麒,電話:06-6361516分機5039;承辦人李俊良,電話:06-6361516分機5300。

 

正本: 本市各公立高中職、本市各私立高中職、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

 

主旨: 函轉澎湖縣政府辦理「114年澎湖縣全國迷你足球錦標賽」競賽規程及相關宣傳海報電子檔各1份,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澎湖縣政府114年9月2日府教體字第1140913140號函辦理。
二、 倘有疑問,請逕洽本案聯絡人:
(一) 澎湖縣政府教育處閻怡心科員,電話:06-9274400分機478。
(二) 澎湖縣西溪國小陳建隆主任,電話:06-9921082或0920-961052。

 

正本: 本市公私立各國小、各私立幼兒園、本市各市立幼兒園(桃園市復興區立幼兒園除外)、桃園市復興區公所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股長決行

主旨: 函轉教育部體育署辦理「2025 總統盃全民運動賽事—街舞大賽」延長報名資訊及賽事資訊海報1份,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14年9月2日臺教體署全(一)字第1140301803A號函辦理。
二、 該署為配合運動部掛牌成立,推展全民運動、競技運動全民化政策及擴大推廣街舞文化,首度舉辦「2025 總統盃全民運動賽事—街舞大賽」,並採全國性競賽形式,分為線上海選、四區實體複賽及總決賽三階段,共同角逐街舞最高榮譽。
三、 本賽事於114年8月1日中午12時正式開放報名,原定至114年8月31日晚間11時59分截止,期間報名踴躍並接獲許多民眾來訊表示希望延長報名時間,特延長報名時間至114年9月15日晚間11時59分截止,相關報名資訊可至賽事官網(https://www.pcsdance.tw/)查看。
四、 本案賽事諮詢聯絡方式:
(一) 諮詢專線:
1、 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10 時至 12 時、下午 2 時至 6 時。
2、 電話:(02)2712-9793 ,請洽賽務組。
(二) LINE 客服帳號:@pcsdance;全天候可留言,並依序回復。
 
正本: 本市各公立高中職、本市各私立高中職、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
 
局長 劉仲成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股長決行

 

 

主旨: 有關教育部體育署委託中華民國高級中等學校體育總會辦理「114學年度中等學校籃球、排球、足球(11人制)及中小學女子壘球聯賽」一案,倘該會遴聘貴屬人員擔任賽事裁判及工作人員,請本權責評估給假,並以公(差)假登記前往,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14年9月1日臺教體署學(三)字第1140030035號函辦理。
二、 旨揭各賽事裁判及工作人員名冊後續將由中華民國高級中等學校體育總會函知所屬學校,倘有疑問請逕洽該會劉興崇先生,電話:02-27783636分機20。
 
正本: 本市各公立高中職、本市各私立高中職、本市公私立各國

 

主旨:    函轉中華民國學生棒球運動聯盟辦理「114學年度國小棒球硬式組聯賽」競賽規程1份,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14年9月2日臺教體署學(三)字第1140030412號函辦理。
二、    參加旨揭聯賽將酌予補助學校球隊組訓費新臺幣(以下同)6萬元及全國賽參賽費,相關規定如下:
(一)    本經費將於115年撥付,應於114年9月1日起至115年11月30日止執行完畢,支用項目包含:選手營養費、課業輔導費(依公立中小學兼任及代課教師鐘點費支給基準表規定辦理計)、教練鐘點費(依公立中小學兼任及代課教師鐘點費支給基準表規定辦理計)、代課鐘點費、消耗性器材費(單價1萬元以下)、訓練費、交通費及膳食費等,組訓費及參賽費得相互勻支。
(二)    學校應於115年12月15日前檢附收支結算表送中華民國學生棒球運動聯盟辦理經費核結事宜,若有餘款應予繳回;相關單據留存各校妥為保管,以備查驗。
三、    請欲報名之參賽學校詳閱競賽規程相關規定,倘有疑問請逕洽中華民國學生棒球運動聯盟謝雯玲小姐,電話:02-2567-3609#12。

正本:    本市公私立各國小

 

 

主旨: 函轉中華民國學生棒球運動聯盟辦理「114學年度中小學女子棒球運動聯賽」競賽規程1份,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14年9月2日臺教體署學(三)字第1140030409號函辦理。
二、 參加旨揭聯賽該署將酌予補助學校球隊組訓費新臺幣(以下同)6萬元及全國賽參賽費,相關規定如下:
(一) 本經費將於115年撥付,應於114年9月1日起至115年11月30日止執行完畢,支用項目包含:選手營養費、課業輔導費(依公立中小學兼任及代課教師鐘點費支給基準表規定辦理計)、教練鐘點費(依公立中小學兼任及代課教師鐘點費支給基準表規定辦理計)、代課鐘點費、消耗性器材費(單價1萬元以下)、訓練費、交通費及膳食費等,組訓費及參賽費得相互勻支。
(二) 學校應於115年12月15日前檢附收支結算表送中華民國學生棒球運動聯盟辦理經費核結事宜,若有餘款應予繳回;相關單據留存各校妥為保管,以備查驗。
三、 請欲報名之參賽學校詳閱競賽規程相關規定,倘有疑問請逕洽中華民國學生棒球運動聯盟謝雯玲小姐,電話:02-2567-3609#14。

 

正本: 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

 

 

主旨: 函轉中華民國學生棒球運動聯盟辦理「114學年度國小棒球軟式組聯賽」競賽規程1份,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14年9月2日臺教體署學(三)字第1140030411號函辦理。
二、 參加旨揭聯賽將酌予補助學校球隊組訓費新臺幣(以下同)6萬元及全國賽參賽費,相關規定如下:
(一) 本經費將於115年撥付,應於114年9月1日起至115年11月30日止執行完畢,支用項目包含:選手營養費、課業輔導費(依公立中小學兼任及代課教師鐘點費支給基準表規定辦理計)、教練鐘點費(依公立中小學兼任及代課教師鐘點費支給基準表規定辦理計)、代課鐘點費、消耗性器材費(單價1萬元以下)、訓練費、交通費及膳食費等,組訓費及參賽費得相互勻支。
(二) 學校應於115年12月15日前檢附收支結算表送中華民國學生棒球運動聯盟辦理經費核結事宜,若有餘款應予繳回;相關單據留存各校妥為保管,以備查驗。
三、 請欲報名之參賽學校詳閱競賽規程相關規定,倘有疑問請逕洽中華民國學生棒球運動聯盟謝雯玲小姐,電話:02-2567-3609#12。

 

正本: 本市公私立各國小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股長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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