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函轉交通部公路局為宣傳「TPASS 2.0公共運輸常客優惠回饋」措施一案,惠請各機關(公司)協助辦理宣傳露出事宜,如說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本府交下交通部公路局114年4月28日路運計字第1145008793號函辦理。 |
二、 | 「TPASS 2.0公共運輸常客優惠回饋」措施業於114年1月起推出(回饋內容說明,詳如公路局TPASS 2.0專屬網頁https://tpass.thb.gov.tw/),惠請各機關(公司)協助將電子文宣刊登於官網或粉絲團等管道,以提高公共運輸政策之露出效益,相關資料如原來文說明。 |
正本: | 本府各局處(桃園市政府交通局除外)、本市各區公所、本市各大專院校、本市各市立學校、桃園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中壢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亞通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統聯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三重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指南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金台通運企業有限公司、桃園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
副本: | 交通部公路局 |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科(組)長、主任決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