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轉知本市辦理「114年桃園市運動會-市長盃全國西洋棋錦標賽」一案,請查照。 |
一、 |
依據桃園市體育總會114年2月3日桃體總字第1140000068號函辦理。 |
(一) |
比賽日期及地點:114年4月27日(星期日),桃園區寶興市民活動中心3樓文康室(桃園市桃園區民有三街501號)。 |
(二) |
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14年4月24日(星期四),以電子郵件方式傳送報名表(E-mail:taoyuanchess@gmail.com)。 |
三、 |
比賽期間請惠允實際參與大會裁判、工作人員、參賽人員(含選手、教練、帶隊教職員)公(差)假登記,若逢例假日,同意在不影響課務原則下,於活動結束後二年內擇日補休;如已支領裁判費、工作費者,不得再報支加班費、補休或其他酬勞。 |
五、 |
本案相關資訊請逕洽桃園市體育總會西洋棋委員會(王老師,電話:0932017761)。 |
副本: |
桃園市體育總會、桃園市體育總會西洋棋委員會 |
2.
主旨: |
函轉社團法人高雄市巧固球協會辦理「114年第六屆全國港都盃巧固球錦標賽」活動計畫書1份,請查照。 |
一、 |
依據本府體育局114年2月6日桃體全字第1140001517號函辦理。 |
二、 |
本案倘有疑問,請逕洽本案聯絡人李先生,手機:0905-118464。 |
正本: |
本市各公立高中職、本市各私立高中職、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 |
3.
主旨: |
函轉中華民國藤球協會辦理「114年第一次全國藤球排名賽」競賽規程1份,請查照。 |
一、 |
依據本府體育局114年2月6日桃體競字第1140001178號函辦理。 |
二、 |
本案倘有疑問,請逕洽中華民國藤球協會,連絡電話:02-87731545。 |
正本: |
本市各公立高中職、本市各私立高中職、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 |
4.
主旨: |
函轉臺中市政府運動局與臺中市體育總會跆拳道委員會共同辦理「2025臺中國際跆拳道公開賽」競賽規程1份,請查照。 |
一、 |
依據本府體育局114年2月6日府體競字第1140024512號函辦理。 |
二、 |
本案倘有疑問,請逕洽活動聯絡人臺中市體育總會跆拳道委員會陳俊佑總幹事(電話:0935-387585),相關資料請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妥處。 |
正本: |
本市各公立高中職、本市各私立高中職、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 |
5.
主旨: |
轉知中華民國網球協會114年2月份國內主辦之各級賽事,請查照。 |
一、 |
依據中華民國網球協會114年2月6日網協字第1140000043號書函辦理。 |
正本: |
本市各公立高中職、本市各私立高中職、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 |
5.
主旨: |
函轉中華帕拉林匹克總會辦理「114年全國會長盃帕拉桌球、輪椅網球、輪椅舞蹈、游泳錦標賽暨國家代表隊選拔賽」及「113學年度全國中等學校身心障礙者會長盃桌球、游泳錦標賽」競賽規程各1份,請查照。 |
一、 |
依據教育部114年2月6日臺教授體字第1140002907號函辦理。 |
二、 |
本案倘有疑問,請逕洽中華帕拉林匹克總會承辦人陳廷,電話:(02)8771-1450。 |
正本: |
本市各公立高中職、本市各私立高中職、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 |
5.
主旨: |
轉知本市辦理「114年桃園市運動會-市長盃定向越野錦標賽」一案,請查照。 |
一、 |
依據桃園市體育總會定向越野委員會114年2月4日桃體定向越野字第1140000003號函辦理。 |
1、 |
練習賽:8月17日(星期日),桃園市五酒桶山公園(南天宮前廣場集合)。 |
2、 |
短距離賽:7月27日(星期日),桃園市虎頭山風景特定區三聖路以南區域(集合地點另於官網公告)。 |
3、 |
中距離賽:8月24日(星期日),桃園市虎頭山風景特定區三聖路以北區域(集合地點另於官網公告)。 |
三、 |
比賽期間請惠允實際參與大會裁判、工作人員、參賽人員(含選手、教練、帶隊教職員)公(差)假登記,若逢例假日,同意在不影響課務原則下,於活動結束後二年內擇日補休;如已支領裁判費、工作費者,不得再報支加班費、補休或其他酬勞。 |
五、 |
本案相關資訊請逕洽桃園市體育總會定向越野委員會(陳彥文先生,電話:0909017371)。 |
副本: |
桃園市體育總會、桃園市體育總會定向越野委員會 |
7.
主旨: |
有關本校辦理「桃園市114年度教育盃躲避球錦標賽」,敬邀各校報名參加。 |
一、 |
依據114年2月10日桃教體字第1140011083號函辦理。 |
二、 |
比賽時間114年3月7日(星期五)至3月9日(星期日)。 |
三、 |
比賽地點:桃園市立綜合體育館(桃園市桃園區三民路1段1 號。) |
四、 |
凡參加比賽之學校,教育局補助每校至多2隊,每隊最高 5,000元整經費,補助項目包含車資、保險(不含公教人員)、膳費(含西點餐盒,每人上限120元)、茶點費(每人上限20元)請依經費用途及額度範圍內覈實支應。參賽學校若有2隊可合併一起核銷,無須區分男女生隊。 |
五、 |
請各校於比賽辦理結束後7日內檢附相關資料核銷: |
(一) |
統一收據(繳款人:桃園市大溪區僑愛國民小學),統一收據上請附註參賽學校戶名、公庫名、 帳號、行庫代號等資料。 |
(二) |
收支結算表,收支結算表金額需與統一收據上金額一致。 |
(三) |
動支憑證與單據黏貼正本, 請繳交正本給本校,各校自行留存影本。 |
(四) |
以上資料請寄至大溪區僑愛國小學務處林沛晴主任彙整。 |
七、 |
有關報名問題請洽大溪區僑愛國小學務處涂琨煒組長(3801896轉分機314)。 |
九、 |
另外倘貴校若有擔任裁判或工作人員之教師敬請貴校人事單位予以核給公假辦理。 |
正本: |
本市各市立國小、本市各市立國中(含完全中學國中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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