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案錄取名單如下: 正取:黃O君
備取:范O綾
二、上開正取錄取人員於112年7月31日(星期一)上午8時~上午9時至本校輔導室辦理報到,並攜帶以下證件,未依限報到者,取消錄取資格。
(一)最高學歷正本。
(二)身分證正本、私章。
(三)繳交郵局帳戶封面影本。
(四)眷屬如有需加健保者亦請檢附相關證件(身分證件或戶口名簿影本)。
(五)一周內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含最近3個月內胸部X光透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