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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 行政公告 | 2023-05-05 | 點閱數: 209
主旨: 修正「桃園市市立國民小學及幼兒園教師介聘市內他校服務注意事項」第九點及第七點附表一規定,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檢送「桃園市市立國民小學及幼兒園教師介聘市內他校服務注意事項」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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