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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導主任 - 行政公告 | 2022-12-03 | 點閱數: 221

一、    依據本市新屋區永安國民小學111年11月22日永小教字第1110007373號函辦理。
二、    旨揭活動說明如下:
(一)    收件時間:112年3月1日至112年3月15日止。
(二)    參加對象:本市公私立國民中學、國民小學之教師(含代理、代課教師),各校不限作品件數,但每人限報一件。
(三)    獎勵:比賽各錄取特優一名、優等二名、甲等三名及佳作五名為原則(評審得視參賽作品之內容品質情形決定是否給獎)。
(四)    送件方式:親送或郵寄至327004桃園市新屋區中山西路二段1320號,永安國小教導處收。
三、    本案聯絡人:永安國小教導處徐永相主任,(03)4862224。
四、    檢附本市111學年推動海洋教育課程教師教案比賽實施計畫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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