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桃園市運動會-市長盃跆拳道錦標賽暨114年全國運動會桃園市跆拳道代表隊選拔賽
主旨: |
有關本市體育總會跆拳道委員會辦理「114年桃園市運動會-市長盃跆拳道錦標賽暨114年全國運動會桃園市跆拳道代表隊選拔賽」變更競賽規程一案,請轉知所屬周知,請查照。 |
一、 |
依據本市體育總會114年5月12日桃體總字第1140000365號函 暨所屬跆拳道委員會(下稱跆委會)114年5月6日桃體跆拳道字第 1140000012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賽事由本局主辦,跆委會承辦,為提升全國運動會代表隊及全國青少年代表隊品勢實力,變更競賽規程,摘述如下: |
(一) |
全國運動會代表隊組成方式,原訂由個人、雙人組及團體組品勢之社會組第1名組隊,變更為個人品勢之社會組前4名組隊,並依名次分配參賽組別如下: |
1、 |
第1名男、女選手參加「個人賽」及「男女混雙賽」。 |
(二) |
全國青少年代表隊組成方式,原訂由個人品勢之青少年、青年組前3名,以及雙人組及團體組品勢之青少年、青年組第1名組隊,變更為個人品勢之青少年、青年組前4名組隊,並依名次分配參賽組別如下: |
正本: |
本市各市立學校、本市私立高中職、本市各私立國中、本市各私立國小、國立中央大學附屬中壢高級中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