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本市國民教育輔導團國語文領域輔導小組112學年度精進計畫、112年8月30日桃教中字第1120083784號函及112年10月20日桃教小字第1120102384號函辦理。 |
二、 |
時間:112年12月23日(六)09:00至16:00。 |
(一) |
南區學校(中壢區、平鎮區、楊梅區、龍潭區、觀音區、新屋區及復興區)各校國語文領域召集人。 |
(四) |
以上對象優先參加,各區有興趣本研習課程的教師歡迎報名參加。 |
(四) |
即日起至研習前一日逕至本市教育發展資源入口網登錄報名,活動編號:E00080-231100004 ,主辦單位:石門國小。並依參加對象報名順序先後錄取,額滿為止。 |
六、 |
教育局同意參加人員,以公假登記。如屬學校指派參加者(限1人),,參加人員自執行勤務當日起2年內申請補休(得課務排代),不另支給加班費;各校倘有課務排代需求,請提報經費概算及課表報局。 |
七、 |
另鼓勵各區有興趣本研習課程之教師自由參加,則得自執行勤務當日起2年內自行選擇補休(課務自理),不另支給加班費。 |
八、 |
石門國小停車位有限,請盡量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或共乘。若自行開車,校內及周邊停車,詳如附件。 |
九、 |
檢附112學年度第一學期國小國語文領域召集人研習計畫及停車配置圖各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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