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118
  • slider image 119
:::
人事室 - 行政公告 | 2023-07-04 | 點閱數: 210
主旨: 修正「桃園市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部分規定,名稱並修正為「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 旨揭要點業經本府於112年6月13日以府教中字第1120157849號令修正發布。
二、 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附件)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
三、 本案法規電子檔得於本府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law.tycg.gov.tw/)下載。
網友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站立場,對於發言內容,由發表者自負責任。
發表者
樹狀展開
:::

一般連結

    精美選單

    :::

    教師登入

    校長好書推薦